鋼的回火
回火是工件淬硬後加熱到Ac1(加熱時珠光體向奧氏體轉變的開始溫度)以下的某一溫度,保溫一定時間,然後冷卻到室溫的熱處理工藝。
回火一般緊接著淬火進行,其目的是:
(a)消除工件淬火時產生的殘留應力,防止變形和開裂;
(b)調整工件的硬度、強度、塑性和韌性,達到使用性能要求;
(c)穩定組織與尺寸,保證精度;
(d)改善和提高加工性能。因此,回火是工件獲得所需性能的最後一道重要工序。通過淬火和回火的相配合,才可以獲得所需的力學性能。
按回火溫度範圍,回火可分為低溫回火、中溫回火和高溫回火。
工件在150~250℃進行的回火。
目的是保持淬火工件高的硬度和耐磨性,降低淬火殘留應力和脆性
回火後得到回火馬氏體,指淬火馬氏體低溫回火時得到的組織。力學性能:58~64HRC,高的硬度和耐磨性。
應用範圍:主要應用於各類高碳鋼的工具、刃具、量具、模具、滾動軸承、滲碳及表麵淬火的零件等。
工件在350~500 ℃之間進行的回火。
目的是得到較高的彈性和屈服點,適當的韌性。回火後得到回火屈氏體,指馬氏體回火時形成的鐵素體基體內分布著極其細小球狀碳化物(或滲碳體)的複相組織。
力學性能:35~50HRC,較高的彈性極限、屈服點和一定的韌性。
應用範圍:主要用於彈簧、發條、鍛模、衝擊工具等。
工件在500~650℃以上進行的回火。
目的是得到強度、塑性和韌性都較好的綜合力學性能。
回火後得到回火索氏體,指馬氏體回火時形成的鐵素體基體內分布著細小球狀碳化物(包括滲碳體)的複相組織。
力學性能:25~35HRC,較好的綜合力學性能。
應用範圍:廣泛用於各種較重要的受力結構件,如連杆、螺栓、齒輪及軸類零件等。
工件淬火並高溫回火的複合熱處理工藝稱為調質。調質不僅作最終熱處理,也可作一些精密零件或感應淬火件預先熱處理。
45鋼正火和調質後性能比較見下表所示。
45鋼(φ20mm~φ40mm)正火和調質後性能比較
熱處理方法 | 力學性能 | 力學性能 | 力學性能 | 力學性能 | 組織 |
σb/Mpa | δ×100 | Ak/J | HBS | ||
正火 | 700~800 | 15~20 | 40~64 | 163~220 | 索氏體+鐵素體 |
調質 | 750~850 | 20~25 | 64~96 | 210~250 | 回火索氏體 |
鋼淬火後在300℃左右回火時,易產生不可逆回火脆性,為避免它,一般不在250~350℃ 範圍內回火。
含鉻、鎳、錳等元素的合金鋼淬火後在500~650℃回火,緩冷易產生可逆回火脆性,為防止它,小零件可采用回火時快冷;大零件可選用含鎢或鉬的合金鋼。